10月1日执行!山西为了环保拼了,强制实行这个决定
2019年09月10日10:18
来源: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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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山西焦化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警示会议在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大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关于在全省范围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规定:“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该公告属于我省地方强制排放标准,具有法律效力。省政府明确要求:逾期仍达不到的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刘大山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打击的是违法排污企业,扶持的是绿色发展企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愿同广大焦化企业一道,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对促进产业升级的正向拉动作用,推动焦化行业环保治理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树立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标杆,实现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
8月14日上午,山西省人民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行动推进会。会议明确提出要坚决压减焦化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焦化产业园区化、绿色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
根据《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全省焦化总产能要压减至14768万吨以内,并在此基础上保持建成产能只减不增。2019年将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焦炉,其中未建焦炉及停产焦炉产能今年压减落实到位,运行焦炉产能分两年压减落实到位。同时实施焦化行业三年升级改造行动,全面推进焦化产业园区化、链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实现焦化行业技术装备水平质的提升,到2022年,先进产能占比达到60%以上。
压减过剩产能,我们首先需要知道目前山西全省焦化总产能有多少。
山西省将分类推进压减过剩焦化产能。《行动方案》提出,按照原有焦炉关停、产能整体取缔退出、不再用于焦化项目建设及产能置换的压减完成标准,优先压减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环保等法律法规的焦化企业产能;优先压减原有焦炉已淘汰但未备案大型焦化项目的产能;优先压减原有焦炉淘汰已领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焦化产能;优先压减未实施上大关小焦炉中不在工业园区且焦炉煤气未进行化产加工利用的限制类焦炉产能(炭化室高度4.3米机焦炉、热回收焦炉);优先压减已备案大型焦化项目但无力推进项目建设的焦化产能;加大我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重点区域内城市压减焦化产能力度。
《行动方案》明确,要对压减产能予以适当补偿。原则上,按照2011-2013年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国家及省级奖励、补偿标准,对压减产能予以补偿。压减产能中,从未建设焦化项目也未进行产能交易的不予补偿;仅建有焦炉(不论原焦炉是否淘汰)未进行过市场化交易的产能按照30元/吨标准予以补偿;通过市场化交易取得的产能按照48元/吨标准予以补偿。未列为压减对象的焦化产能,减量置换价格不得高于补偿标准。
刘大山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打击的是违法排污企业,扶持的是绿色发展企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愿同广大焦化企业一道,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对促进产业升级的正向拉动作用,推动焦化行业环保治理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树立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标杆,实现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
8月14日上午,山西省人民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行动推进会。会议明确提出要坚决压减焦化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焦化产业园区化、绿色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
根据《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全省焦化总产能要压减至14768万吨以内,并在此基础上保持建成产能只减不增。2019年将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焦炉,其中未建焦炉及停产焦炉产能今年压减落实到位,运行焦炉产能分两年压减落实到位。同时实施焦化行业三年升级改造行动,全面推进焦化产业园区化、链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实现焦化行业技术装备水平质的提升,到2022年,先进产能占比达到60%以上。
压减过剩产能,我们首先需要知道目前山西全省焦化总产能有多少。
山西省将分类推进压减过剩焦化产能。《行动方案》提出,按照原有焦炉关停、产能整体取缔退出、不再用于焦化项目建设及产能置换的压减完成标准,优先压减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环保等法律法规的焦化企业产能;优先压减原有焦炉已淘汰但未备案大型焦化项目的产能;优先压减原有焦炉淘汰已领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焦化产能;优先压减未实施上大关小焦炉中不在工业园区且焦炉煤气未进行化产加工利用的限制类焦炉产能(炭化室高度4.3米机焦炉、热回收焦炉);优先压减已备案大型焦化项目但无力推进项目建设的焦化产能;加大我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重点区域内城市压减焦化产能力度。
《行动方案》明确,要对压减产能予以适当补偿。原则上,按照2011-2013年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国家及省级奖励、补偿标准,对压减产能予以补偿。压减产能中,从未建设焦化项目也未进行产能交易的不予补偿;仅建有焦炉(不论原焦炉是否淘汰)未进行过市场化交易的产能按照30元/吨标准予以补偿;通过市场化交易取得的产能按照48元/吨标准予以补偿。未列为压减对象的焦化产能,减量置换价格不得高于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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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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