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出台规定限制煤矿井下作业人数
2019年01月10日10:04
来源:矿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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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9日出台了《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对生产、建设煤矿井下单班总人数及采掘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作出规定。
根据规定,将矿井按生产能力区分为7档,规定了各档次的矿井单班作业人数,其中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水文地质复杂及极复杂、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最多不超过850人,其他矿井最多不超过450人。
对灾害严重矿井,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生产班最多不超过25人、检修班不超过40人,炮采工作面最多不超过25人;机械化掘进工作面最多不超过18人,炮掘工作面最多不超过15人。
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对2020年起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予通过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对2021年起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依法依规查处。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
根据规定,将矿井按生产能力区分为7档,规定了各档次的矿井单班作业人数,其中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水文地质复杂及极复杂、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最多不超过850人,其他矿井最多不超过450人。
对灾害严重矿井,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生产班最多不超过25人、检修班不超过40人,炮采工作面最多不超过25人;机械化掘进工作面最多不超过18人,炮掘工作面最多不超过15人。
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对2020年起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予通过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对2021年起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依法依规查处。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的通知
煤安监行管﹝2018﹞38号
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的通知
煤安监行管﹝2018﹞3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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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煤矿安监局 (责任编辑: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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