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起对超限行为进行处罚 超载1吨罚500元

2017年09月11日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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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分局了解到,从9月1日起,江门蓬江、江海两区国省道和地方公路已开始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9月15日前为教育纠正阶段,16日起将对超限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每超载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并且整个广东省将在10月份全面采取非现场执法。
非现场执法主要是通过在重要路段、主要节点和重点桥梁安装电子称量、红外测量、高清摄像头等系列智能监控设备,对双向过往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实时锁定,并将违法数据同步回传至监控指挥平台,交通运输、交警等执法部门将共享数据、做出处罚决定。
按照有关规定,对不配合调查处理的涉嫌超限运输当事人,交通运输部门会将车辆相关信息抄送给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处理,并将违法超限的当事人信息列入诚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车辆营运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对拒不履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义务,依法催告后仍不执行的,将申请地方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南方地区在实施公路治超方面已经加快步伐,整个广东省在10月20日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结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堵截劝返,省际超限检测站24小时现场执法,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治超全天候、全领域覆盖。
相较于南方地区,北方地区大宗商品汽运量更加庞大,治理超载的任务难度也更加繁重,特别是对于一些煤炭、钢材、氧化铝等商品的运输而言,公路治超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如果采用非现场执法的方法,将有效提高治超过程中的车辆通行效率、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不仅解放了大量交通部门的有生力量,还通过系统办案,案件办理全程实现公开透明,杜绝了权力寻租,解决了交警私自放行的交通乱象。
通过广东省统计的数据显示,广东省通过此种方法,货车的通行效率提升了10.88%。如果在北方地区采取此种方法,将可能有效制止货车的过渡治超现象,缓解重点地区的道路拥堵问题。
非现场执法主要是通过在重要路段、主要节点和重点桥梁安装电子称量、红外测量、高清摄像头等系列智能监控设备,对双向过往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实时锁定,并将违法数据同步回传至监控指挥平台,交通运输、交警等执法部门将共享数据、做出处罚决定。
按照有关规定,对不配合调查处理的涉嫌超限运输当事人,交通运输部门会将车辆相关信息抄送给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处理,并将违法超限的当事人信息列入诚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车辆营运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对拒不履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义务,依法催告后仍不执行的,将申请地方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南方地区在实施公路治超方面已经加快步伐,整个广东省在10月20日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结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堵截劝返,省际超限检测站24小时现场执法,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治超全天候、全领域覆盖。
相较于南方地区,北方地区大宗商品汽运量更加庞大,治理超载的任务难度也更加繁重,特别是对于一些煤炭、钢材、氧化铝等商品的运输而言,公路治超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如果采用非现场执法的方法,将有效提高治超过程中的车辆通行效率、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不仅解放了大量交通部门的有生力量,还通过系统办案,案件办理全程实现公开透明,杜绝了权力寻租,解决了交警私自放行的交通乱象。
通过广东省统计的数据显示,广东省通过此种方法,货车的通行效率提升了10.88%。如果在北方地区采取此种方法,将可能有效制止货车的过渡治超现象,缓解重点地区的道路拥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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