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组提出反馈意见 要求污染企业严肃问责

2017年08月01日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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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太原火车南站出站,一辆辆蓝白相间的电动汽车映入眼帘,成为这座城市崭新的名片。2016年下半年以来,太原市8000多辆出租车更换为纯电动汽车,成为全国首例。 这一举措,是以省会城市太原为代表的山西,正努力扭转空气污染现状的举措之一。
然而,中央环保督察组入驻山西开展督察后发现,2016年,山西省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分别升高7.1%、11.2%,今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仍呈恶化趋势。
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山西省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保工作摆位不够,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多见,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7月30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并要求山西正确处理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努力让绿色成为山西“底色”。
督察组组长杨松在反馈会上要求,“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00余家重污染企业实现关停
7月30日,澎湃新闻从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督察山西省情况反馈会上获悉,2013年以来,山西为扭转空气污染的现状,在淘汰落后产能,探索新的管理机制等方面下了不少功夫。
“山西全省累计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498万吨、焦炭3507万吨;积极探索环境管理领域机制创新,激活排污权交易市场,累计完成交易金额14.83亿元;推广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449家企业投保,实现保费金额1.7亿元;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为23起环境污染损害案件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督察组组长杨松说。
以省会太原为例,2013年以来,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交城、古交到太原的长距离供热管网,替代现有燃煤锅炉和散煤;主动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近年来城区300余家重污染企业实现关停或搬迁。
山西灵丘黑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山西石工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渣乱堆乱弃,至今未采取生态恢复治理措施。
大同市不断推进原煤散烧、露天烧烤、小型锅炉、“十小”企业等污染问题治理,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4天,连续四年排名全省第一。
今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环保督察,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截至2017年6月底,山西已基本办结督察组交办的3582个环境举报问题,责令整改2485家,立案处罚856家,罚款7179.7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61人;约谈1589人,问责1071人。
但作为我国重要煤炭资源基地,山西长期以来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带来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形势依然严峻。
为开发风电项目调整桑干河区
杨松通报说,山西省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
2015年山西省不顾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省内火电产能严重过剩的严峻形势, 违反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实施《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十二五”专项规划》,先后核准审批20多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部分项目在审批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严不实。
为开发建设风电项目, 未经充分论证即对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减少核心区、缓冲区面积648公顷。
2016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有所好转,全省煤电焦铁等产能负荷明显提高,但相应的环境投入和监管没有同步推进,甚至放松治污要求,导致污染排放量增加,全省多数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出现恶化。
“一些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往往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对,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杨松说,临汾市对环保部综合督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2016年冬季采暖期,环境质量急剧恶化,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煤质管控“失控”,污染严重
山西焦煤集团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沙坪煤业煤矸石未清理,露天堆存 督察发现,2013年至2016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未按照分工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地区优质煤配送中心建设,没有制定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限制销售政策,“ 全省散煤煤质管控处于失控局面,冬季燃煤污染十分严重。”
山西灵丘黑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灵丘县金鑫选矿厂非法开采,部分采矿弃渣随意堆放。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在产能置换方案未获确认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违规对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50万吨电解铝项目予以备案;未经环评审批,于2015年12月违规核准朔州市神头发电二期项目和长治市漳泽发电项目;没有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未将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19个煤矿纳入去产能计划,督察时部分煤矿仍在生产。
国土资源部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2013年以来在桑干河、灵丘黑鹳、汾河上游、蔚汾河等省级自然保护区新立矿业权1宗、延续矿业权15宗。质监部门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2014年以来仍新增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100多台、计3800多蒸吨,加剧大气环境污染。
太原市2015年7月市委常委会明确提出,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市政府常务会每两个月分别听取一次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汇报,但此后并未落实。
通报称,截至2016年底,尚有966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未按计划淘汰到位,热电联产供热率全省最低,近年来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全市40%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土炼油”企业众多,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多次督查督促后,才开展专项整治。
煤炭过度开发致岩溶大泉干涸
柳湾煤矿矸石山堆放高度超过80米,紧邻公路,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且煤矸石自燃,污染大气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尽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但泉域重点保护区禁止开发的规定始终落实不到位,多家煤矿仍在保护区内生产、建设。
煤炭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已导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个岩溶大泉断流干涸或流量锐减,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2013年以来,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新建项目12个,其中,朔州市朔城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富甲工业园区侵占实验区473公顷;大同市天马泰山石材等2家采石企业侵占核心区36公顷。
灵丘黑鹳省级自然保护区现有14个违法违规项目,其中金鑫选矿厂非法侵占实验区82公顷;灵丘县刘庄寺沟铁矿等4家企业侵占保护区493公顷。
此外,全省非煤矿山私挖乱采问题严重,阳泉市众多企业露天无序开采矾石、石料,屡禁不止。
然而,中央环保督察组入驻山西开展督察后发现,2016年,山西省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分别升高7.1%、11.2%,今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仍呈恶化趋势。
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山西省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保工作摆位不够,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多见,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7月30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并要求山西正确处理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努力让绿色成为山西“底色”。
督察组组长杨松在反馈会上要求,“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听取各专题小组第一阶段汇报
300余家重污染企业实现关停
7月30日,澎湃新闻从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督察山西省情况反馈会上获悉,2013年以来,山西为扭转空气污染的现状,在淘汰落后产能,探索新的管理机制等方面下了不少功夫。
“山西全省累计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498万吨、焦炭3507万吨;积极探索环境管理领域机制创新,激活排污权交易市场,累计完成交易金额14.83亿元;推广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449家企业投保,实现保费金额1.7亿元;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为23起环境污染损害案件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督察组组长杨松说。
以省会太原为例,2013年以来,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交城、古交到太原的长距离供热管网,替代现有燃煤锅炉和散煤;主动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近年来城区300余家重污染企业实现关停或搬迁。
山西灵丘黑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山西石工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渣乱堆乱弃,至今未采取生态恢复治理措施。
大同市不断推进原煤散烧、露天烧烤、小型锅炉、“十小”企业等污染问题治理,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4天,连续四年排名全省第一。
今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环保督察,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截至2017年6月底,山西已基本办结督察组交办的3582个环境举报问题,责令整改2485家,立案处罚856家,罚款7179.7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61人;约谈1589人,问责1071人。
但作为我国重要煤炭资源基地,山西长期以来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带来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形势依然严峻。
为开发风电项目调整桑干河区
杨松通报说,山西省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
2015年山西省不顾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省内火电产能严重过剩的严峻形势, 违反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实施《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十二五”专项规划》,先后核准审批20多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部分项目在审批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严不实。
为开发建设风电项目, 未经充分论证即对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减少核心区、缓冲区面积648公顷。
2016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有所好转,全省煤电焦铁等产能负荷明显提高,但相应的环境投入和监管没有同步推进,甚至放松治污要求,导致污染排放量增加,全省多数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出现恶化。
“一些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往往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对,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杨松说,临汾市对环保部综合督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2016年冬季采暖期,环境质量急剧恶化,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煤质管控“失控”,污染严重
山西焦煤集团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沙坪煤业煤矸石未清理,露天堆存 督察发现,2013年至2016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未按照分工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地区优质煤配送中心建设,没有制定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限制销售政策,“ 全省散煤煤质管控处于失控局面,冬季燃煤污染十分严重。”
山西灵丘黑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灵丘县金鑫选矿厂非法开采,部分采矿弃渣随意堆放。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在产能置换方案未获确认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违规对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50万吨电解铝项目予以备案;未经环评审批,于2015年12月违规核准朔州市神头发电二期项目和长治市漳泽发电项目;没有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未将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19个煤矿纳入去产能计划,督察时部分煤矿仍在生产。
国土资源部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2013年以来在桑干河、灵丘黑鹳、汾河上游、蔚汾河等省级自然保护区新立矿业权1宗、延续矿业权15宗。质监部门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2014年以来仍新增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100多台、计3800多蒸吨,加剧大气环境污染。
太原市2015年7月市委常委会明确提出,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市政府常务会每两个月分别听取一次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汇报,但此后并未落实。
通报称,截至2016年底,尚有966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未按计划淘汰到位,热电联产供热率全省最低,近年来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全市40%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土炼油”企业众多,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多次督查督促后,才开展专项整治。
煤炭过度开发致岩溶大泉干涸
柳湾煤矿矸石山堆放高度超过80米,紧邻公路,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且煤矸石自燃,污染大气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尽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但泉域重点保护区禁止开发的规定始终落实不到位,多家煤矿仍在保护区内生产、建设。
煤炭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已导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个岩溶大泉断流干涸或流量锐减,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2013年以来,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新建项目12个,其中,朔州市朔城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富甲工业园区侵占实验区473公顷;大同市天马泰山石材等2家采石企业侵占核心区36公顷。
灵丘黑鹳省级自然保护区现有14个违法违规项目,其中金鑫选矿厂非法侵占实验区82公顷;灵丘县刘庄寺沟铁矿等4家企业侵占保护区493公顷。
此外,全省非煤矿山私挖乱采问题严重,阳泉市众多企业露天无序开采矾石、石料,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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